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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和维护的要求

浏览:次     发布时间:2024/12/2 10:07:08

一般规定01

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02防爆电气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03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随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04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送电;严禁带电割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的内部必须切断电源,并挂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内部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05新设备在安装前宜解体检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06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企业应根据生产环境的特点、设备状态、介质泄漏和腐蚀、机械磨损等情况,自行规定其检查周期。

(二)检查通用要求/1.文件要求/为了进行检查和维护,应具备下列文件和技术资料∶

(1)爆炸危险场所分类文件和资料;

(2)设备防爆类别和温度组别;

(3)能够使被检查和维护的防爆电气设备符合其防爆型式的记录(例如设备清单,设备的配置、备件、技术资料和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2.人员资格要求/对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且有经验的人员进行。这些人员应经过包括各种防爆型式、安装实践、相关规章和规程以及危险场所分类的一般原理等在内的业务培训。这些人员还应接受适当的继续教育或定期培训,并具备相关经验与考核的资质证书。/3.检查要求/(1)通则。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可分初始检查、定期检查、抽样检查和连续监督。整套装置或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应对它们进行初始检查。任何时候,如果危险场所的分类有了改变或电气设备位置发生了变化,都应进行检查,以保证其防爆型式、设备类别和温度组别与已改变的条件相适应。(2)检查类型。①初始检查∶所有的电气设备、系统和装置在投入运行前进行的检查。初始检香的目的是检香所选的防爆型式和其装置要求是否相适应。初始检查一般与工程项目或设备的安装验收相结合进行。如果制造商已进行了同等的检查,并且安装过程不可能影响到被制造商检查过的那些零部件,就不要求全部进行初始检查。例如,不要求隔爆型电机内部隔爆接合面的初始详细检查。但是,为方便现场布线而拆下的接线盒盖在装配后宜进行检查。②定期检查 ∶是对所有的电气设备、系统和装置进行的例行检查,可进行相应的目测检查或仔细检查。定期的目视检查或详细检查后,可能会需要进一步的逐项检查。检查等级和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的确定应考虑设备型式、制造商的说明书、影响损坏程度的因素、使用的区域和以前的检查结果。当建立了类似设备、装置和环境的检查等级和时间间隔时,应利用这些经验确定检查方案。在未征求专家意见的情况下,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应超过3年。移动式(手提式、便携式和可移动式)电气设备特别易于受损或误用,因此定期检查的时间间隔可根据实际需要缩短。移动式电气设备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一般检查,经常打开的外壳(例如电池盖)应进行详细检查。此外,这类设备在使用前由用户进行目视检查,以保证该设备无明显损坏。③抽样检查∶是对部分电气设备、系统和装置进行的检查。抽样检查可以是目测检查、仔细检查或逐项检查,所有抽样的规格和构成应根据检查的目的确定。不宜期望通过抽样检查来发现一些随机性的故障,如连接松动等,但宜通过抽样检查来监控环境条件、振动、设计的内在缺陷等产生的影响。④连续监督∶是由在专业安装中有经验的熟练技术人员进行的经常保养、检查、维护和维修电气设备及其使用环境,以便保持装置的防爆性能处于良好状态。连续监督应按要求进行相应目测检查或仔细检查。当装置故障超出连续监督范围时,应进行定期检查。初始、定期和抽样检查的所有结果应做记录。/(三)维护通用要求/1.更换零部件所有设备应注意保持设备防爆型式的完整性,更换零部件应按照有关安全文件的要求进行。安全文件中规定的对设备安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零部件,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应进行更换。(1)更换零部件时应注意避免与制造商降低静电影响的措施发生冲突。(2)更换照明装置的灯泡时,应采用正确的灯泡额定值和型号,否则可能造成温度过高。(3)透明件的刻蚀、涂漆或遮挡,或者照明装置安装不正确,均能导致温度过高。2.软电缆的维护软电缆、挠性管及其终端连接容易损坏,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维护,出现损坏或缺损时应更换。3.停机如果在维护时必须将电气设备等装置停机,对裸露的导线应做到:(1)正确地接到适当外壳内的端子上;(2)与所有供电电源断开,并使其绝缘;(3)与所有供电电源断开并接地。如果电气设备永久停止使用,与之相关的所有供电电源的导线均应被断开、拆除,或者接到适当外壳内的端子上。4.紧固件和工具在需要特殊螺栓、其他紧固件或专用工具的地方,应备有并可使用这些物品。

二、防爆电气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的主要内容

01保持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02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03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运行声音应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04对运行中的电机应检查其轴承部位,应保持清洁和规定的油量,并检查轴承表面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05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弹簧是否齐全紧固,不得松动。06检查设备的外壳有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 的钢板密封;观察窗的透明板要完整,不得有裂缝。07检查正压型电气设备内部的气体是否含有爆炸性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气量、气压应符合规定,气流中不得含有火花,出气口气温不得超过规定,微压(压力)继电器应齐全完整、动作灵敏。08检查充油型电气设备的油位是否保持在油标线位置,油量不足时应及时补充,油温不超过规定,同时应检查排气装置有无阻塞情况和油箱有无渗油漏油的现象。09设备上的各种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装置应齐全完整。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的完整性,且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11在爆炸危险场所,除产品规定允许频繁启动的电机外,其他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12正压型防爆电气设备启动前均须先进行通风或充气,当通风或充气的总量达到外壳和管道内部空间总容积的5倍以上时,才准许送电启动。正压型防爆电气设备停用后,应延时停止送风。13防爆电气的接地线应牢固,接地端子无松动、无明显腐蚀、无折断,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14电气设备运行中发生下列情况时,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停机,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①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②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③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时;④机械负载出现严重故障或危及电气安全时。15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可以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通知电气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或事故登记在设备运行记录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