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标准规范
✦ 2017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就明确规定: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应判定为重大隐患。其中的“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是指企业在可能泄漏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的主要释放源设置了检测报警器,但检测报警器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故障、未通电、数据有严重偏差等)。
✦ 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对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置予以了明确的规范。其中,第3.0.3条要求,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送至有人值守的现场控制室、中心控制室等进行显示报警;可燃气体二级报警信号、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单元的故障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此外,第3. 0. 8条要求,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于其他系统单独设置。
✦ 2021年国家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第九十九条(四)规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则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常见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分类
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一般需打孔安装,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冶金、综合管廊、餐饮食堂等领域。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
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如何正确使用?
正确安装
连接电源
通电预热
接通电源后,可燃气体探测器进入自动预热状态,持续时间约为60秒。预热完成后,探测器进入长时间不间断的正常工作状态。
注意事项
气体探测器在使用过程中的错误操作
为气体探测器戴口罩
用塑料布包裹仪器
仪器安装位置不正确
仪器设置不合理
仪器报警后拔掉电源
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如何维护?
定期检查
防尘防水
可燃气体探测器应保持清洁,避免灰尘和水的侵入。如果报警器需要安装在室外或潮湿的环境中,应选择符合防水防尘要求的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防爆防震
校准和标定
维护保养
为什么可燃气体探测器需要定期检定?
NO.1
NO.2
NO.3
可燃气体探测器多久需要检定一次?
JJG 693-201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根据《JJG 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第5.5条的要求,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周期要求不要超过1年。每年定期对工商业报警器的探头进行年检,检测报警器示值误差、重复性、漂移及相应时间是否符合标准,并出具检测报告。CJJ/T146-2011 城镇燃气报警器控制系统技术规程
■ 国家行业标准《CJJ/T146-2011 城镇燃气报警器控制系统技术规程》第6.0.4规定:“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设备(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除外)的功能,每半年应检查1次,并按规定填写检查登记表”。
■ 第6.0.5规定的是:“商用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的紧急切断阀每半年应手动开闭一次,并电动闭合一次”。
■ 第6.0.7则补充了6.0.4的“除外”部分,具体规定的是:“商业和工业场所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每年应按规定检查1次,报警控制器应能收到报警信号并正确显示,联动设备动作应正常,应记录检测结果,维修或更换不合格产品”。
■ 第3.1.3直接明确规定了“居住建筑”(居民用户)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使用寿命都是5年;“商业和工业企业”的这3项设备使用寿命都是3年。各类场所“紧急切断阀”的使用寿命为10年。
燃气报警器检定时检查出问题怎么办?